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关于对永宁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
发表日期:2026-06-17
来源: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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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育部《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》(教督〔2020〕1号)和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》要求,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于6月22日至26日对银川市永宁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进行省级评估。评估期间,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反映,请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。
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举报电话:010-66092048。
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:0951-5559047。
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26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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